之前几期中,文都敏行法硕发了几期2020法硕考研预测:2020敏行法硕预测|宪法基本理论020敏行法硕预测 | 宪法的变迁2020敏行法硕预测|国家基本制度

今天更新一期,2020宪法学预测之第三章 国家基本制度,希望能对你的法硕考研有所帮助~
 

预测八:代表监督罢免规定

①罢免直接选举所产生的代表,经过原选区过半数选民通过;

②罢免间接选举所产生的代表,经过原选举单位过半数的代表通过,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须经各该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被罢免的代表可以出席上述会议或提出书面的申诉意见。罢免决议须报上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③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
 

预测九:代表辞职补选规定

(1)全国人大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可以向选举他的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辞职。

(2)县级人大代表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辞职。

(3)乡镇人大代表可以向本级人大书面提出辞职。
 

预测十:行政区划及其变更的法律程序

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报全国人大审议决定。

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报国务院审批;

③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改变,报国务院审批;

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报国务院审批。

④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辱域界线的变更,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⑤乡、民族乡、镇的建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限的变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预测十一: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敏行特标重点】

(1)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不是一级自治地方。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2)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都是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以及居住在本区域内的其他民族的公民按人口比例产生代表组成,人口特别少的其他民族,至少应有1 名代表;

(3)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常委会中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3)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5)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和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干部中,应当合理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

(6)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预测十二: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管理

(1)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

(2)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

(3)任命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

(4)决定特别行政区进人紧急状态;

(5)解释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6)修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预测十三:村民委员会自治

(1)村民委员会对村民会议负责,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

(2)村民会议由本村18 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 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 以上的住户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出决议应当经过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3)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1/10 以上村民提议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召集村民会议。

(4)村民会议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5)乡、民族乡、镇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村民委员会不是乡、民族乡、镇的下级工作部门。

(6)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与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如果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过半数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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